| 海贝's profile海上花PhotosBlogLists | Help |
|
海上花1/27/2007 暂时说再见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姑且也称她为处女作吧。小时侯很佩服那些会讲故事的人,总觉得他们和自己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长大后,读书识字了,就开始崇拜会写小说的人了。为什么想亲自动笔写小说呢,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梦太多了,太多的梦,又实现不了,只有用文字塑造的人物,来帮自己实现梦想了。因此,当手指在键盘间灵活地穿梭时,就仿佛坐在一台织布机前,用文字绣出梦中的人和事,是何等畅快而有趣啊。 写到今天,《金莲》已经离我最初的想法差距很远了,梦不停,故事也不会停,因此,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完整的她,究竟是何模样的。小说的第一部分,是个自然的收尾,开始是写着玩,后来,是真心想把她写好,所以,以我现在的水平,便发现自己有些驾御不了她了。我想休息一小段时间,等我的梦重新丰满起来的时候,继续她的生命,你愿意陪我一起等待吗,也许就在不远的明天…… 1/25/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八) 金石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渐渐变薄的包袱皮,心跳莫名加快,好像包袱里隐藏着一个极大的秘密……可是,并没有什么惊世害俗的东西显露出来,不过是一件洗得已经发白了的灰布衣。看到这一切,金石不禁有些失望,暗暗责怪程清大惊小怪。金石说:“怎么了,清哥,不就是件旧衣服么?有什么稀奇?”程清却因为激动,面颊红扑扑的,鼻尖上都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用一种几乎是虔诚的姿势捧着那衣服,声音既低沉又急促:“小石头(这是程家兄弟对金石的昵称),你再仔细看看,这是普通的衣服吗?”金石于是又被程清郑重的语气重新打动了,他从程清手里接过衣服,小心地抖开来。只见这衣服完全不同于小镇里人们平时穿的长襟大袍,也不是家常的棉布小褂,而是具有很庄严的感觉,端正的领口,大颗的纽扣,最特别的是,两肩上还分别多出了几个扣眼……金石越看越兴奋,他的心又开始砰砰乱跳起来,他的脑海里一瞬间涌出了很多东西,终于,他小声喊了出来:“军装,这是军装……”他的嘴立刻被程清的手封住了。 程清得意地冲金石微笑着:“怎么样,小石头?”“简直太伟大了,你怎么发现的?衣服是谁的?……”此时,金石心中有太多疑问,急于要知道所有的答案。程清只说了一句话:“衣服是我爹的。”说完,不等金石开口,便将衣服按原样叠好,小心翼翼地重新缠在了包袱里。待他盖好箱子盖,又把周围的东西一一归位,才转身一字一顿地说:“小石头,记住,这是你我之间的秘密,只属于我们俩。”金石从程清那里感染到了一种神圣的气氛,使劲点点头,什么也不再问了。很多年后,金石常常在夜晚的烛光中想起那天的情景,想起程清那双被烛光映得格外晶亮而深邃的眼睛。那是金石有生以来第一次,和另一个人同时拥有并保守着一个秘密。 冬至过后,潮湿阴冷的空气将小镇紧紧包裹起来,有时候十天半月也见不上一回太阳。这个季节,金石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傍晚时分,坐在厨房的土灶边上,看着灶里跳舞的火苗发呆。每到这时候,刘文明的老婆都会边煮饭边向金石唠叨一些家常话。偶尔,当她意识到自己是在和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婆婆妈妈,便会觉得有些好笑。刘文明的老婆很疼爱金石,她是信菩萨的,在她的灶边,就供着一尊小小的菩萨像。因此她深信,乖巧聪慧的金石,是菩萨慈悲,恩赐给他们刘家的。 这天,下起了雨加雪,早上起来,金石看到外面的世界似乎变成了一个明矾的王国,房上,树上,篱笆上都布满了薄薄的冰晶,好像程明做的那些明矾艺术品。金石正对着窗外出神,刘文明的老婆已经将一碗热腾腾的云吞端上了桌:“石头,快来吃早饭了!”金石边吃云吞,边称赞道:“娘的手艺就是好,云吞皮擀得那么薄,下锅煮居然一点也不破!”刘文明的老婆听着金石的话,甜到了心里头,她说:“好孩子,下学后早点回,娘晚上给你炖锅冬笋鸡汤。天太冷,得吃点好的补补阳气。” 学堂散学后,金石却并没有马上回家。他看到天色还早,就想到了镇东的赵寡妇。坏天气使小镇上的青石板路都结了冰,金石想去帮赵寡妇挑两桶水,她一个女人家,还裹着小脚,担水走在这样的路上,实在太不方便了。金石就是这么一个孩子,他有着完全超出同龄人的细腻,他于生活的体味远远比同龄的孩子更多也更复杂。金石撑着伞,在濡湿冰冷的空气中快步朝镇东走去,他并没忘记,娘还在家里炖好了鸡汤等着他呢。 赵寡妇家的院子很小,破旧的柴门已经无法上锁。这也不妨碍什么,因为小镇是古老的,几乎是与外界隔绝的,小镇上的人们彼此也是熟识的,因此偷窃这样的事情,在小镇上很难发生。何况赵寡妇又是个寡妇,寡妇,自然是不大吉利的,人们躲还来不及,谁会主动找上门去呢。金石不信这些,也许是因为金石还小,也许是金石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和赵寡妇有同命相怜之处,失去亲人,并不是自己愿意的事情啊。眼看就到赵寡妇家了,金石收起了伞,伸手去拉那生满了锈的门环,就在这瞬间,院门却从里面被推开了,一个人急匆匆迈出门来,正和金石撞了个满怀。 熟悉的黑棉长袍,熟悉的金丝玳瑁眼镜……这不是爹么?金石愣住了,茫然地望着刘文明,一时竟不知说什么才好。主要是,金石从刘文明的表情里读到了太多复杂的东西,这些奇怪的感觉搅乱了金石的正常思维。他本可以自然的招呼声:“爹!”或者可以惊奇的问一声:“爹?”然而,金石只低下了头,匆匆掉转身,朝与刘文明相反的方向走去。走了很久,金石觉得累了,逐渐放慢了脚步,他发现自己竟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小镇边的茶园。小镇四面都是茶园,只要往镇外去,沿任何一个方向走到底,便进入到茶园里了。 冬季的茶园显得苍茫而幽静,茶树呈现出了深沉的墨绿色,在潮湿空气的氤氲中,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金石信步走进不远处一个小凉亭中坐下来,小亭子是专门为采茶人休息歇脚所建造的,可以想见,春光明媚的天气里,干了一上午活儿,中午在这弥漫着茶香的亭子中小憩片刻,该是多么惬意。金石此刻没有一点惬意的心情,阴冷的冻雨加上刚才的遭遇,让他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呆一会。 夜幕逐渐降临,寒意越来越重,金石禁不住打了个冷战,突然意识到,应该回家了。自从金石有了个新家后,每当学堂散学,他都会兴冲冲赶回家,看看娘为他煮了什么好吃的,听爹给他讲几件矿上发生的新鲜事,可今天,他却一点也不想回家。他磨磨蹭蹭站起身,走出小亭,冻雨便直接向他包围而来,金石这才想起自己把雨伞落在了赵寡妇家的小院门口,只好淋着雨往小镇上跑去。 夜里,金石发起高烧,一直昏睡了三天三夜。金石醒来的时候,是第四天清晨。天晴了,一缕阳光透过窗轻轻抚摩着金石的脸颊。金石觉得全身又轻又软,仿佛飘在云端。他移动了一下身子,看到刘文明的老婆就趴在床边,睡得似乎很沉,眼睛深深陷进去,花白的头发有些凌乱。金石心里一酸,又迅速闭上了眼睛。 病愈后,金石觉得眼前的这个世界与过去有了明显不同。过去,他吃过不少苦,可是心里塌实,他看到的事情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如今,尽管不再挨饿受冻,心却不知被什么东西打了个结。金石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发现眼睛看到的和事情本身,常常有很大出入。金石不喜欢这种感觉,有几次,他甚至想离开这个家,重新自己孤独却塌实的生活。日子一如既往在过,金石却在忍受煎熬,他总觉得那天的事情并没有真正过去,上天迟早会宣判一个结果。 金石的感觉没错,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结果终于降临了——赵寡妇怀孕了。寡妇怀孕,让本来宁静的小镇顿时热闹起来,人们在街头巷尾多了一份寒暄过后的谈资,大家纷纷猜测那个能让寡妇怀孕的神秘男人。各种光怪陆离的说法也就此诞生,还有更荒唐的,说寡妇并没有偷男人,她怀的是山神的孩子。不是山神的孩子,是得罪了山神的刘文明的孩子。 刘文明是在一天晚饭后,向家里人,就是他老婆和金石,宣布这个消息的。他丝毫没有慌乱,也没有羞惭,甚至在宣布消息之前,他还郑重其事地清了清嗓子,好像平时在矿里和工人们说话的样子。刘文明说,寡妇那孩子,是我的。她不是寡妇了,我准备娶她做偏房。 清明过后,刘文明带老婆和金石祭拜完祖坟,便选了个良辰吉日,把赵寡妇迎娶进门。从此,赵寡妇恢复了娘家的名字赵灵芝。谁说寡妇命硬呢?赵灵芝嫁到刘家后,不但没有克夫,还使刘家的日子过得更红火起来,早上,刘文明去矿上,金石去学堂,灵芝就帮着刘文明的老婆一起干家务,晚上,她也常常主动要求带着金石在厢房睡,说孩子还小,有个照应。其实,金石那时候已经快满13岁了,金石觉得自己是个男子汉了,和一个女人在一个屋子睡觉,怪不好意思。当然,有一件事情使金石很快乐,那就是,他可以足不出户,就吃到灵芝拿手的水磨年糕了。
于是在某一天清晨上学的时候,金石照例对着刘文明的老婆说:“娘,我去学堂了。”停了两秒钟,又对旁边的灵芝说:“姨,再见。”说着,头也不回地窜出了家门。赵灵芝当时正在打糯米,准备做年糕,听到这话,足足愣了三分钟,然后,流下了眼泪。原来,在赵灵芝还是赵寡妇的时候,她觉得金石是这个小镇上自己惟一的亲人,朋友,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金石对她就变得非常冷淡,尽管她拼命在各方面讨好金石,把手里的年糕换了十八种做法,都没有能改变金石对她的态度。今天,金石这一声“姨”,包含了太多东西,最根本的一点是,金石已经原谅赵灵芝了。 春天的茶园生机勃勃,第一批新茶已经采摘完毕。小镇上的人们都在镇上的农贸市场里买到了最新的茶叶,并把茶叶送给了亲朋好友。学堂里的张先生收到的茶叶最多,这当然也代表着他在小镇人心中的位置。其实,再闭塞的山村,再蛮荒的土地,人们对文明,也有着最原始淳朴的尊崇和向往。 金石记得,苏家兄妹的到来,正是在学堂的品茶会上。那天,张先生收到了镇长派人送来的两篮新茶及一副匾额,篮子用小镇古井边细嫩的柳条编织而成,一看活计,便能猜出是镇长夫人的杰作,据说,镇长夫人的娘家在杭州城里开着一家有名的藤蔓工艺品店,生意相当兴隆;而那匾额上的几个字“桃李不言”则散发着特殊的光泽,不用说,就知道是用小镇的另一样特产——明矾镶嵌而成的。
张先生因为这格外的“垂青”,言行都变得古怪起来了,他先是两手各拎一篮茶叶,在院子里绕来绕去,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后来又语无伦次地指使着程清帮忙挂那副匾,一连换了五个地方,才勉强点了点头。待匾额挂好,他那颗亢奋的心稍微平静了些,以无比和蔼的音调向学生们宣布,今天学堂放假一天,大伙一起开个品茶会。所谓品茶会,就是茶话会,可以喝茶、吃点心、做游戏。 于是师母带着青荇,去街上买了好些花生糖、米花糖、江米糕。新鲜的点心刚拿到课堂上,立刻就被围成一圈的孩子们抢了个精光。大伙吃啊,笑啊,甜甜的糖浆沾满了嘴唇和手指,后来都渴得紧了,就将清冽的茶水饮牛一样喝下去,张先生也不生气,眯缝着眼睛,笑呵呵地看着大家。这时候,镇长居然走进了学堂,院子门口霎时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只见镇长身后跟着七八个人,除了书记员和司机外,其余的都是陌生脸孔。张先生更慌乱了,他没有想到小镇上最大的官儿,在一天之内,除了送来厚礼外,居然亲自驾到。张先生诚惶诚恐地将一行人等让到了讲台中央,自己则像个小学生一样悄悄退进了人群中。 镇长向大家介绍了小镇上的新居民——苏乾达先生一家。苏先生是专程从上海来小镇上投资新茶园建设的,短期内不会离开小镇,因此决定将一双儿女送来学堂读书。 金石早就注意到了苏先生那一双儿女,他们的个头几乎一般高,相貌特别相似,穿着打扮又那么与众不同。女孩子身上那件米色的裙子是莲蓬一样散口的,只到膝盖以上,便以蕾丝花边结束了,将藕一样粉嫩而均匀的小腿裸露在外边,雪白的线袜,咖啡色的皮鞋。金石知道,她是天足。再看那男孩儿,白衬衫,黑短裤,一样雪白的线袜,皮鞋是黑色的。金石有些入迷地望着这一对孪生姐弟,白皙的皮肤,娇艳的苹果脸,他们的脸上常常浮现出丰富的表情,时而做个鬼脸,时而顽皮地笑,时而又冲讲台下陌生的人们眨眼睛…金石觉得,姐弟俩简直是从故事书里走出来的人物,而他们的名字,竟然如此完美地配合着金石的想法,姐姐叫惟妙,弟弟叫惟肖,和起来就是“惟妙惟肖”。这使得金石更有了冲动想要和他们成为朋友,他想从他们身上了解一个完全新鲜的世界。
姐弟俩并不是全天在学堂里上课的,事实上,他们在上海的时候,接受的是一种新式教育,他们会算术,会英文,甚至会骑马和打网球。因此,苏乾达先生把他们送来这种旧式学堂,无非是想让他们略微懂得一点旧学,也算是没有忘本。至于其他时间,苏家还另请了专门的家庭老师,来给他们上课。 转眼又将到端午节,正午,学堂里的下课钟刚敲响,金石就迫不及待地从长条课桌下掏出一只筐来,嘴里嚷着:“吃粽子哎,大家快来!晚了可没有喽!”只见那小筐里满满地塞着绿油油的粽子,是刘文明的老婆和灵芝一起包的,要金石捎给学堂里的伙伴们当午饭吃。金石很快就被小馋猫们挤在了中间,他边发粽子边问:“吃什么馅的?系红绳的是枣子的,白绳的是肉的……”苏家姐弟本来是要回家吃饭的,一听说有粽子,也欢快地围了上来,姐姐要吃枣子的,弟弟要吃肉的。他们在上海的时候,当然也吃过粽子,可那都是家里的佣人从饭店买回来的,哪里有小镇上巧手的媳妇们包的那样味道鲜美。惟妙、惟肖吃得满意极了,这时候,姐姐边香甜地咀嚼着一颗蜜枣,边说:“爹地(所谓新式教育,自然对长辈的称呼也会跟着西方的习惯)常教育我们要礼尚往来,今天我们品尝了金石的粽子,惟肖,你说该怎么感谢他呢?”弟弟擦了擦嘴上的油,说:“那就请金石明天端午节到我们家去做客吧。”惟妙使劲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金石听到后,心里充满了欢乐,他简直对娘和灵芝姨的这一筐粽子感谢得要命。 苏家在镇北靠近矿山的地方,金石远远就看到了一栋白色的三层小楼,那楼显然是新盖好不久的,因为就在过年前,金石被刘文明带到矿上玩,这里还是一片空地。小楼的样子和镇上所有的建筑都不同,金石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似乎在程清家的一本旧杂志里看到过这样雪白的,有很多柱子和雕花的,高大而厚重的房子,更奇怪的是,苏家的院子里既不种蔬菜,也不养鸡鸭,而是白白空着一大片葱葱茏茏的草坪,而且草好象被剃头匠剔过一样,又短又整齐。
金石站在一人来高的栏杆围墙外,却不知道该怎么叫门。因为院子门也是铁栏杆的,连门环都没有。就在金石不知所措的时候,门居然缓缓地敞开了,只见惟妙一蹦三跳地跟在一个老头儿后面,笑吟吟地从白房子里走出来。金石连忙迎上去,惊讶地问:“真奇怪,你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门怎么会自己就开了?”惟妙的笑容更灿烂了,她拉着金石的手,把他重新带到院门口,指了指门右边一个小小的红色按钮说:“喏——,下次来了,记得揿一下这个钮,我们在房子里就能听到铃声给你开门了。今天是我琢磨你差不多该来了,于是在窗户前张望,正好看到你,忙下楼让王伯开的门,这门呢,是可以遥控的。”惟妙的话,把金石听得云里雾里的,使他觉得苏家仿佛是神话故事里一个巨大而神秘的王宫,充满神奇和冒险。 金石随惟妙走进了白房子,房子里有个比学堂还大的厅,地面是用有花纹的,光滑的石头铺成的,厅中央放着一块蓬松的,毡子一样的毛毯,毛毯四围有像床一样宽敞的椅子。维妙轻轻一跳,便陷在了柔软的椅子里,她向金石招招手:“快坐沙发上歇会儿,外面热死了。”接着又朝身后嚷道:“李嫂,拿两瓶汽水来。”金石小心翼翼地绕过地毯,心里还在想:“奇怪,苏家怎么把盖在身上的毯子铺到地上去了?”边想边局促地坐到了沙发上,谁知那沙发里安着弹簧,使金石的身体颤了一颤,这可让他吓了一跳,一把拽住惟妙的衣角。惟妙先是一愣,随后就前仰后合地大笑起来,金石从来没见过小镇上的女孩子这样开怀地笑过,脸一下就红了。 这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穿蓝底碎花绸衫的女佣人端着两个玻璃杯,从大厅东边的楼梯拐角走上前来,轻声说道:“小姐,这位小公子,请用汽水。”金石接过玻璃杯,只见杯子里盛着一种橘红色的液体,还有小小的气泡不断冒上来。金石用鼻子闻了闻,居然闻到了柑橘的甜味。他看看旁边的惟妙,又看看那个女佣人,她们也正微笑地盯着金石。金石只管闻着,却始终不敢尝一口,心里很怕活泼的惟妙在搞什么恶作剧,自己又会出丑。惟妙在一旁道:“谢谢李嫂,你先下去吧。我自己招待客人好了。”待佣人退下,她边用眼睛瞟着金石,边咕咚咕咚一气喝下了自己手里的那杯液体,喝完后,还打了个很响的嗝,用舌头舔舔嘴角,一副很过瘾的样子。金石这才战战兢兢尝了一小口那种叫作“汽水”的奇怪液体,当小小的气泡在唇齿间轻轻爆开,甘甜凉爽的滋味从嗓子侵入胸膛的时候,金石才放下心来,并且感受到了夏日特有的畅快,和喝家里的微涩的凉茶滋味完全不同。 金石慢慢喝完汽水,不再像起初那么局促了,他问惟妙:“伯父伯母和你弟弟呢?”惟妙说:“爹地和妈咪在楼上午休呢,惟肖嘛,正在后院画画。”“画画?”金石听到惟肖在画画,顿时新奇起来:“咦?他还会画画?书里说,只有很聪明的人,才会画画!我知道几位古时候的画家,他们都很了不起!”惟妙扑哧一下,又笑了:“小石头,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吧,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走,我带你去后院看看!”说着,又拉起金石的手,拖他往后院走去。金石再次被惟妙弄得不好意思起来,都那么大了,女孩儿怎么能主动去牵男孩子的手呢?真搞不懂她们女孩子,明明和自己一样年纪,却老是做出一副成人的样子,惟妙这样,青荇也是这样。 来到后院,又是一番天地,透过雕花的栏杆围墙,能清楚地望到不远处连绵的青山,矿厂就在山背后。后院里弯弯曲曲的小路尽头,是一个小亭,爬满了一串串藕荷色的紫藤花,风一吹,花便像小铃铛一样来回翻腾摇摆。亭里站着一个少年,雪白的衬衫,挺拔的背影,正是惟肖。只见他正面朝着群山的方向,时而抬头,时而低头,手中忙碌着什么。 金石怀着无比的好奇走到亭子中间,当他站到惟肖背后时,顿时被眼前画布中的风景吸引住了,蓝的天,白的云,黛色的山峦……金石第一次了解到,原来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把美好的东西永远留住。惟妙和弟弟并肩站在一起,只见她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地盯着画布,然后缓缓点了点头。惟肖看到姐姐的表情,如同得到了很高的赞赏,咧开嘴笑了,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显得笑容是那么灿烂。后来金石才知道,其实惟妙画画,比弟弟还要精彩,只是没有弟弟那么痴迷罢了,又后来,弟弟的画远远超过了姐姐,由此可以看出,天赋固然重要,勤奋才是根本。
(第一部分完) 1/17/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七) 初秋的一天,程清过生日,约金石及班里几个同龄的孩子下学后,去家里吃寿面。傍晚,学堂散学时,西边的天空竟出现了层层叠叠的晚霞,这在刚入秋的南方,是不大多见的。金石和程清兄弟及伙伴们跑到了私塾后院不远的小山坡上看晚霞,同行的只有一个女孩子,就是青荇。青荇是得到特许去程家做客的,她更多的代表了她的父亲张先生。在小镇上,张先生是仅有的几个文化人之一,因此很受人们尊重。青荇说:“爹给我讲过,晚霞在北方有个俗名,叫火烧云。”此时,柔和的晚风吹着山坡上的小草,吹动着孩子们的柔软的发丝,金石嘴里不断嘟囔着:“火烧云,火烧云,这名字可真好听……” 吃过寿面,大家挤到哥俩的小屋里参观程明的作品——那些明矾做的小物件。青荇看中了一只小帆船,她把小船捧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瞧并一个劲地称赞,程明就大方地把小船送给了青荇。于是有两个淘气的男孩子开始起哄,他们故意把《诗经》里的其中几句大声地背诵出来,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什么“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把青荇逗得面红耳赤。青荇皱着眉,用她有些老气的声调说:“你们这些坏小子,我回头告诉爹去,看他不揍你们!”说着就要去拎其中一个男孩的耳朵。这时,程清微笑着走过去,用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两个孩子的撕扯。程清本来就年长两岁,加之身材魁梧,性格又稳重,所以在伙伴中很有威信,是学堂里的孩子王。待吵闹平息下来,大家又开始有说有笑的时候,他神秘地冲金石挤了挤眼睛,起身离开房间。金石看到程清的表情,也站起来,说自己要上茅房,鱼一样溜了出去。刚走出屋门,就被等在外面的程清拽到了院子西边拐角的一个小门里。 屋子里黑洞洞的,有股霉味,金石还没来及开口,程清便似乎早已做好准备一样,点燃了带在身上的蜡烛。“清哥,这……”“嘘——”程清冲金石做了个安静的手势,小心翼翼地将蜡烛放在一个倒扣的铁皮桶上,低声说:“我给你看样东西。”边说边在一只大樟木箱子里翻了起来。期间,金石向四周打量了一番。这房间大概是程家的储藏室,里面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大大小小的箱子,各种各样的工具,破口的大水缸,三条腿的旧家具等等。待金石环顾完一圈,再次把目光转到程清身上时,只见他手里正在拆一个麻布包袱。 1/11/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六) 学堂里并不是按年龄分班的,而是按学生实际水平的高低来划分,最初级的从《三字经》、《百家姓》读起,往后,还有《诗经》、《幼学琼林》、《孟子》等等,全部都由张先生一人来教。张先生把学堂里的二十来个孩子分成高、中、低三个班,每个班大概每天讲两个时辰,讲完后,就布置默写背诵的作业,待这个班孩子温书做作业时,他又开始教下一个班。学堂里大部分都是男孩子,在那个时代,女孩子读太多书,自然是无用的,当然,也有少数富裕人家的长辈,追求一点风雅的,便把家里的女孩子送到学堂,能读一点算一点,仿佛见识过书本,将来就多了几分持家的本领。 金石在私塾里结交到很多新朋友,他们于那些“老朋友”的意义完全不同,他们和金石年纪相仿,都是年轻而鲜活的,他们之间,有更多共同的话题和欢娱的游戏。金石和其中的两兄弟极为要好,哥哥叫程清,弟弟叫程明。程清比金石大两岁,已经到了男孩子发育的年龄,个子比金石高出近一头,宽肩窄腰,浅褐色的皮肤,脸部轮廓俊朗,性格也很豪爽;程明小金石一岁,他和哥哥有好些地方很相似,也有地方,有那么明显的不同,在金石眼里,程明又敏感,又细心,加上眉目清秀,简直有些像女孩子,不过金石很佩服程明一点,那就是程明会用明矾做成各种各样的小工艺品,小马,小狗,老鹰……常常把金石看得如痴如醉。 那段日子,在金石长大后,被当作是一把甜蜜的钥匙,每开启回忆之门,便感觉整个身心沐浴在了阳光之下,有说不出的幸福滋味。金石长时间地保存着程明送给他的一对用明矾做的天鹅,托在掌心里对着灯光,天鹅剔透的身体会隐隐呈现出湖兰色的光泽。金石也忘不了第一次去兄弟俩家做客,那是小镇里最靠近茶园的一栋老屋,在那里,他们的只有五岁的小妹妹程如,用稚嫩的小手端上来一只瓷碗,里面是散发着异香的藩石榴。 1/1/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五) 金石是个早慧的孩子,童年丧亲的苦难,将他锻炼得坚强;邻里间的友好,又让他懂得了友善。尽管他的生活出现了一个大变化,他现在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去私塾念书上面,可是每到下学的时候,金石总是不忙着回家,而是到他的老朋友那里转转,他从来没有忘记那这些老朋友曾经带给他的温暖。金石仍然替王铁匠的炉子鼓风,也为赵寡妇担水…不过,打扫私塾张先生的庭院,则变成了学生的份内事。 一日,正逢端午节,金石的娘,也就是刘文明的老婆,特意包了一篮粽子,让金石给张先生送去。于是金石兴冲冲地提上篮子,一路小跑着来到了私塾。由于是节日,学堂放一天假,因此院子里显得静悄悄的。金石脚步轻快地穿过那些老旧的课桌椅,朝他熟悉的后院走去,他边走边亲热地喊着:“先生——师母——快来尝粽子喽——”却见西厢房门帘一掀,一个穿着朴素的女孩子迎了出来,正是张先生的小女儿青荇。青荇和金石同年生,比他大着几个月,圆脸盘儿,大骨架子,眉宇间有股男孩子的英气。而她的神态却和长相有些不相符,懒洋洋中带着几分羞涩,也许,十来岁的女孩子已经显得比同龄的男孩要早熟了,青荇连跟金石打招呼,都有些老声老气的,掩盖住了少女本该有的天真。 金石问:“先生和师母呢?”青荇答:“一早儿去山上看我外婆了。”“那你怎么没同去?”“我还有爹布置的文章没作完呢,何况山路又不好走,好容易到了外婆家,呆不了多久又要回来,我懒得去了,留下看家。”金石很早就和青荇熟识了,起初,金石来帮张先生扫院子,青荇就躲在门帘后面偷看,还笑金石裤子上的补丁,青荇笑的时候,塌鼻子上多了几道浅浅的摺,显得很本份。当然,这是很久以后,金石才注意到的。 后来,张先生为感谢金石,开始教金石认字的,青荇突然发现金石似乎比自己聪明,学过的字牢牢不忘,借回去的书,几天后拿回来,就会背诵上面的好句子了。再后来,金石居然正式进学堂读书了,而且只几个月工夫,成绩就在班里数一数二,甚至超过了比自己大三四岁的几个孩子,这一切让青荇对他刮目相看。 12/27/2006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四) 午后的阳光把四面八方的矿山照得生机勃勃,矿工们吃过午饭,都下到矿井里干活去了,留下金石一人在矿洞旁捧着块明矾发呆。这时候,刘文明从简易工棚里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水烟袋,却不往嘴里放,而是像牵着一根文明棍一样,牵在手里头。他先是在矿井旁绕了几圈,边绕圈,边不停地扯着衣服,仿佛嫌那衣服上有抹不去的褶子,而后,他下意识地把没有点着的水烟袋在地上磕了磕,终于大步流星地朝金石走去。
金石并没有察觉到刘文明的到来,以至于当刘文明走到他身旁呼唤他的名字时,他竟忍不住一个趔趄。这个趔趄反过来又把刘文明吓了一跳。小金石站稳后,茫然地仰着头看刘文明,他在刘文明的脸上看到了一种非常慈爱而不安的表情。刘文明吞了一下口水,说:“金石,玩得开心不开心?”“开心。”小金石冲刘文明扬了扬手里的明矾,“这石头真好看,刘伯,我想带一块回去行吗?”“当然可以,别说一块了,你要一麻袋都可以。”金石刚要欢呼,忽然又被刘文明脸上因为紧张而变得严肃的表情打断了,只听刘文明结结巴巴地说:“金石,你,你以后别叫我刘伯了,叫我,叫我爹,行,行吗?”金石认真地望着刘文明,好象没听明白,几秒种后,慢慢点了点头。刘文明此刻已经站不住了,他的脸,因为过度的激动,甚至有点扭曲了,他弯下腰,一把将金石抱在了怀里。 从此,金石成了刘文明的义子,刘文明并没有让金石改姓刘,金石却亲热地叫刘文明“爹”,而没叫“义父”,也不叫“干爹”。小金石住到了刘文明的家里,衣服不再打补丁,吃饭的时候,也不再往各家乱串了,刘文明还专门为金石买了毛笔,宣纸,并把金石正式送进了张先生的私塾。 12/24/2006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三) 矿厂就在小镇附近的山里,矿是出产明矾的,学名十二水硫酸铝钾。这是一种浅绿色的结晶体,有些像水晶,又有些像盐。金石被刘文明带到矿上的时候,才十来岁,正逢军阀混战时期,金石由私塾先生那里听说了一点外面世界的情况,动起了做士兵的念头,他在几本书里读到过打仗的事情,认为那是男子汉大丈夫最好的人生选择。然而这念头仅仅闪了闪,就渐渐熄灭了,因为金石实在是困惑,该怎么走出这重重的大山。 那时候,小镇基本和外界是隔绝的,镇里的老人们有个说法,如果你放弃家园了,家园也会放弃你,将你抛弃在荒山孤岭中,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金石虽然无父无母,也无兄弟姐妹,是个无家的人,可他从来没感觉过孤独,在他心里,小镇就是他的家,邻居们就是他的亲人。所以,金石害怕不能回家,害怕被家园抛弃。如果不能回家,那就干脆永远不要离开家。主意定了,金石突然感觉到无比的塌实和满足,于是对周围的人加倍的好起来。 刘文明本来只是带金石来矿上玩玩,以奖励金石为自己写的那对春联,当看到小金石在短短不到半天的时间内,就和矿工打成一片的时候,刘文明既惊讶又欣慰,他的脑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要收金石为义子。刘文明年过半百,做矿工头子已经近二十年了,他的老婆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为他生下过两个孩子,一男一女,说也奇怪,这孩子生下来好好的,可一过百天,就莫名其妙地夭折了。儿子如此,女儿也如此。于是邻里们有迷信的就说,一定是刘文明得罪了山神,所以才会遭到这样的惩罚。 12/20/2006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二) 这片茶园在远近山乡也就渐渐小有名气起来,方圆百多里的人们走亲戚,串朋友,都喜欢拎上两小篮茶叶,尽管茶叶在附近的集市上随处都可以买到,但它在这片土地上,已经被暗暗赋予了特殊的意义——那就是“亲近”。你送家门口的茶叶给亲戚朋友,说明你把他们当成最亲近的人,收到茶叶的人,也像《红楼梦》里宝玉收到黛玉送的两条旧帕子,有着说不出的温暖和惬意。 有名气的不止这片茶园,还有一位采茶女,名叫金莲,姓金,名莲。金莲是家中的独女,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她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这其中有很大一个原因,在于金莲的父亲,金莲是父亲的老来宝,是父亲四十岁那年得的千金。 金莲的父亲金石是一名矿工,十来岁的时候就死了父母,吃百家饭长大的。金石并不因为吃别人家的饭,就感到自卑和羞耻,相反,他很懂事,也很乐观。他将那些帮助过他的邻居记得清清楚楚,他每天游走于各门各户,谁家有需要帮忙的家务,他就积极地去打下手,从来不吝惜自己的力气。他帮助镇里的王铁匠为炉子鼓风,铁匠就把打铁的手艺传授给他;他为私塾的张先生打扫庭院,先生就教他读书写字;他为镇东的赵寡妇担井水,寡妇就做拿手的水磨年糕给他吃;在他给小镇上的矿工头子刘文明写了一对春联后,就被刘文明带到了矿上。 12/15/2006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一) 浙江南部与福建交界的丘陵地带,有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镇。这小镇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镇中心,是明清时代遗留的一点点古建筑,青石板路,朽到一半的老木屋,小杂货店里的糖果和鞋垫、草纸、老鼠药全部放在一起来卖。解放后,人们围着古建筑盖了一圈又一圈的砖瓦房,为此,铲平了上百亩茶园。转眼到了改革开放,这圆圈就又扩展起来,房子变成了三五层的小楼,可惜一家人哪住得了这么多间屋子,于是,三层以上保持了毛坯的原样,可以晾衣服,储存四季柚,甚至架上个乒乓案子,爷俩没事就杀上两盘。 别看这小镇的房屋越盖越多,居民却越来越少了,一是因为实行了计划生育,二是很多年轻人早已不甘于一辈子守着这丁点的地方,到外面打工的打工,做生意的做生意去了。只在过旧历新年的十来天里,外出的人们纷纷回家过年,小镇才又像个新媳妇,喜兴热闹起来。过了十五后,一切就又变得冷清了。 好在还有茶园,虽已经被民宅侵占了很多土地,虽然不出产上等的茶叶,但茶树却长得茂密而茁壮,最重要的一点:这里的茶叶绝对绿色无污染。 12/10/2006 热带传奇之吉隆坡吉隆坡有点像曼谷,火热、暧昧,有一种妖娆而放纵的美。这是个包容的地方,各种肤色的人们融洽相处,仿佛一杯滋味浓郁的热朱古力;这也是一个弥漫着信仰的地方,虔诚的穆斯林们可以将礼拜日的街道变得水泄不通;这里更是一座属于黑夜的城市,曼妙的夜色可以帮你实现每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梦想。 宾馆的房间中,你会在天花板上发现一个绿色的箭头,那箭头永远指向圣城迈加的方向。据说,穆斯林在下葬的时候,也是面冲着迈加方向的。有信仰的王国,让人觉得温暖而踏实,很难想象人没有信仰,该怎样生活下去。 夜晚来临的时候,我们一行九人徒步走上了吉隆坡的街头,这是一座不夜城,也是一座没有限速的城市,摩托车,汽车,永远以惊人的速度,惊人的距离,与你擦身而过。在霓虹交错的陌生城市,我们会不会迷失自己?是刻意的迷失,瞬间的失神中,幻想正在经历一次探险,队伍中该有经验丰富的老者,机智勇敢的中年人,也该有莽撞激情的年轻人,天真无邪的孩童…… 午夜时分,找到一间小吃摊坐下,马来侍者用奇怪的语言向我们打招呼。正茫然间,居然有一位华人从摊子后面走过来,听口音像广东人,我们愉快地点到了我们想要的宵夜——风味独特的炒面和风油精味道的饮品。 凌晨,第一次穿着吊带背心,从容地走在一座空旷的城市里,热带季风掠过发稍…… 12/9/2006 热带传奇之云顶 没想到热带丛林中居然有这样险峻的山,乘坐缆车上山,脚下是茂密的热带植物,葱葱茏茏,重重叠叠,偶有两声猿啼,更显得山之苍莽,林之幽静。缆车在云雾缭绕中上升、前行,忽而望见远处的山顶上有一群白色的建筑,立在五彩云间,于是有人欢呼:那就是云顶了! 云顶,多么典雅而高傲的名字,代表财富、刺激、梦想、冒险,当然也有可能是落魄与绝望。如果你愿意以另一种方式改变人生,那么可以来这里一试。试,却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起的。 花花世界,红男绿女,在这里,均得到了最贴切的诠释,当你在一间间小食店享受美味的时候,头顶的过山车会载着人们的尖叫声呼啸而过;当你在一家家百货店点选商品的时候,店外游戏机的嘈杂声又足以吸引你驻足观看;这里是女人们购物的天堂,是孩子们的乐园,这里,更是属于冒险者与投机者的世界。 那一盘盘赌局,正上演着无数悲欢离合的故事。你可以一掷千金,也可以小试牛刀,你也许会赢,当然也可能会输。来么?来押大小?或是单双?还是,把钱币投进那一台台角子机?或者,干脆去赌十合彩吧! 几万间客房,狭窄局促如鸽子笼,终年不见阳光,在这里,你不需要阳光,没有白天,黑夜,只有游戏游戏游戏。传说有鬼,懊悔的,愧疚的,无望的,所以,不要打扰他们,进房间前,请敲敲门先。 人生如戏,在云顶,你就可以明白 热带传奇之马六甲 我们到来时,马六甲海峡正逢雨季。倾盆大雨忽然而至,电光闪烁,雷声滚滚,大巴却丝毫没有减速,狂欢着向前冲刺。高速公路两旁是无边的桉树和棕榈,天尽头的云垂得那么低,仿佛奔跑过去,加个小小的腾空,就能用手触摸到。蒸腾的水雾、葱茏泼辣的绿以及温湿的空气让人昏昏欲睡。 梦到了郑和下西洋那条恢弘的巨轮,当笨重的锚深深嵌入岸边的岩石时,马六甲王朝就这样从沉睡中苏醒了。几百年的时光默默涌入太平洋,只有这风,这雨,这绿色,不曾改变。 我将熟透的山竹剥开,洁白的果实放在口中咀嚼,那壳,便轻轻扣在沙滩上,拼成太阳的形状,几秒钟后,太阳,也被浪花吞进了潮水里。 街头很安静,只有老人与孩子,他们说着马来语、英语、也许还有粤语和国语。年轻人大多去外面闯世界了,新加坡、吉隆坡、甚至更远的地方……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还不曾问好,就失手把记忆跌碎在了马来岛的热带丛林中。 12/5/2006 热带传奇之新加坡 一天之内我们已经三次路过那片集装箱码头,可见新加坡的小。这个小小的绿色王国,充满了热带植物火辣的芬芳,银白色的阳光,也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傲气。 走进一间水果摊,手还没有碰到那一排木瓜,背后就传来了尖锐的国语——不能动,不能动,给钱先!!!我紧张得差点举起双手投降,好象面前那一排不是木瓜,是地雷。黑瘦的水果摊老板用狰狞的目光望我,我却无力与之对望,或许是被阳光刺痛了眼睛。太阳伞已经抵挡不住来自赤道的阳光,我也几乎抵挡不住这来自小国的暴戾。 又是一家百货店,放下那双价值五元新币(合25元人民币)的拖鞋,我准备再到别家看看,突然听到店员在身后轻蔑地嘀咕:才五元钱,都买不起,买不起看什么?一看就是中国人,哼!我的肾上腺素一下子涌上来,先生,有没有搞错,不买,就是买不起么??说实话,我还真没看上那双鞋,我嫌它太便宜,怕质量不好。我当时真有冲动,让他为我穿遍鞋店所有的鞋子,要他永远记住,他给本小姐提鞋,还不配!! 大巴上,新加坡导游正在向我们炫耀他那条重达半斤的黄金项链,我却仿佛看到那个导游变成一只沙皮狗,那条黄金项链也变成一个明晃晃的项圈。我赶忙揉揉眼睛,我知道,这也许又是赤道的阳光在做怪了。不久,车停在了一家珠宝店前,沙皮狗又摇身变成回导游,声音却还好像犬吠:大家知道啊,我这个人最要脸面,所以,你们即使不买珠宝,也不要给我蹲在商店门口现眼,那样多丢中国人的脸……我已经听不下去了,这是导游吗?亏他还是华人,亏他的祖籍还在中国,这分明是一条野狗,摇头摆尾地站在山头上狂吠,以显示自己的高傲,却永远也变不成高贵的狼。 我不能说这就是新加坡,我只能说,这就是小国意识,或者叫岛国意识。 12/4/2006 热带传奇之夜航 没有坐过夜航飞机,这是第一次,舷窗外竟然看不到星星,一片夜色苍茫。就这样聆听着机身与空气高速碰撞的摩擦声,我飞在了距离地面三万英尺的高空上,目的地是新加坡。人类有了各种各样的发明,使得我们能够轻易地穿越空间的隧道,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到达另一个陌生的地方,而这一次,我是去往赤道。 11/26/2006 头发的秘密 头发长了,周末在家偷偷扎起一个小辫子,扎得勉强,因为长度还不够,所以不敢扎出去见人。人家说伤心的时候会剪成短发,我也有过,不过,是一种类似重生的心情,剪去烦恼,重新开始。和佛教的剃度有相似之处吧。
那么留长发呢,是否正相反,表示对现状很满意,愿意一直保持一下去。想想,不乏道理。幸福的女人最喜欢对着镜子反复梳理那一头秀发,甚至不时还会全无目的傻笑。当然,我不属于上述类型。我常常做的事情,是提前买好各种各样的头绳,发卡,然后像妈妈憧憬未出世的BB,憧憬着自己长发飘飘的样子。 身边一些朋友,自从相识起,从没看过她们把长发改成短发,每问起缘由,都说是习惯了,长发好象更适合自己;当然也有不少朋友,一直坚持短发,答案或许和前者一样吧。我却是那种完全没有原则的人,全凭心情而定,所以,想要了解我的近况,可以先来观察我的头发。 仔细想了想,头发真是出卖了我不少秘密:我常常别卡子,也许说明我不愿意长大;我喜欢直发,也许表示我喜欢简单;我中意梳起马尾辫的时候戴顶帽子,也许是恶作剧的开始…… 罗嗦了许多,下次见面时,你是不是该先看看我的头发,再考虑用什么样的表情和语气跟我打招呼呢? 11/20/2006 不要习惯 前两天给一个作者送书,才知道家门口那条路是单行线。不会啊,半年多来我常常开车往返于这条小路之间,怎么从来没有注意过路口立着的那块交通牌。为了证明这不是错觉,我甚至绕着这牌子走了两圈,仿佛它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之后便突然想到一句话:我们常常忽视已经拥有的。什么和什么嘛,这与交通牌又有什么关系?
我的思维逻辑是这样的——人们常常忽视近在眼前的东西,就好象我家门口那块交通牌,虽然隔三差五都要经过,我却一直视而不见,想当然已经非常熟悉家周围的环境,闭着眼睛都可以摸回家了。 如此一来,我不禁惶恐起来,担心自己是不是忽视了很多已经拥有的,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却是重要的东西,这也许包括朋友的问候(是啊,昨天就收到了一个朋友的问候短信,我却因为在打羽毛球,就没有回复),同事的关心,亲人的牵挂,甚至包括对已有生活的感激和对未来的憧憬。 究竟是什么蒙住了我的眼睛,让我对拥有的东西视而不见呢?是习惯。习惯一切,便麻木于一切;麻木于一切,便甘心于一切;甘心于一切,便固守一切;固守一切,便会被蒙住眼睛。 于是我决定,不再去习惯,同时要学会不习惯,只有不习惯,才会有发现,才会有惊喜,才会有感激,也才会有创造 11/13/2006 锄草来了 很久没料理这块地盘了,野草长了一米来高,让我费了好大劲,才走进来。要干的活太多,完全不知道从何下手,很多事情错过了记载的最佳时刻,再抖出来,发现已经生锈了,长霉了,没有了新鲜的东西,怎么好拿出来见人。 9/19/2006 迟到的感怀
避暑山庄——这片距离京城仅两百来公里的地方,直到前天才真正走入了我的心灵,而这次“探访”也整整迟到了一个季节。
9/4/2006 秋意浓晚上看书时不得不添件衣,我知道秋天来了。17岁的时候曾经幻想自己独立的那天,能够租一间后海附近四合院的老屋,这样,就可以在深秋的时候,呆立院中,对着天空畅想,或者于桂树的香甜里,一根一根数窗棱上的蛛丝。 太阳的金色变得浓烈了,黑夜逐渐向白昼蔓延,叶落的季节离别多。所以,近来不敢约好友相聚,怕承受不起别时的怅然。总是在内心一厢情愿把最美的故事安排在秋天发生,仿佛只有肃杀而多愁的秋,才配好故事上演,于是在自编自导的生活剧中,投入地扮演着女一号,秋风起时,就喊ACTION。 有梦是一回事,实现又是一回事,朋友说,不要太多希望吧,希望越多,失望越多,你足够坚强去承受失望么?于是在多梦的秋天,我拼命遏制着做梦的念头,把所有的梦都掖进书页里去,在阅读中放心的享受梦的愉悦。 秋意正浓,还无法做到看透,再给我一点时间吧。8/22/2006 初读《为道日损》合上书页,外面是秋虫的低吟浅唱。自默老师的博士论文《为道日损——八大山人画语解读》一书,我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安静地读完。该书的跋中有这样的话:“在行文当中,虽说确信偶尔也有些属于自己的见解,但我还是继续引述了很多文献资料,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证明自己的无知。”自默老师如此谦虚,学生还有何可说? 我曾以为自己是爱书之人,属于知识分子范畴,再奋斗十年,或许可成为中国的“中产阶级”,可是读完《为道日损》,才明白自己的无知与无才。于书、于画、于文学,我是喜爱的,却不知其中竟有这般奥妙;于诗、于史、于国学,我是感兴趣的,却不想自己竟是的的确确的井底之蛙。 自默老师笔下的八大山人,此处彼处、无处不在,然细细品味,那只是文章的“表”,一切评述都是为了“为道日损”这个“里”所服务的。我口写我手,我手写我心,八大山人经由自默老师的口,抒发着人生、心性与艺道。 一天下午我去参加了自默老师在大钟寺举办的“走近大众”艺术讲座,傍晚驾车西驰于归家途中,迎着漫天燃烧的红云,心中忽然升出一句“大美不言”——那是老师在《为道日损》中几经阐述的艺术境界,当书中的描述与现实生活得到印证的时候,我深切地体会那是多么的难得。 一日向老师请教何谓书法的“藏头护尾”,又一日向老师请教“笔墨符号”与“语言的瓶颈”,再一日谈到自己无意在拙作中写到的“禅味”与“平淡”的关系,凡此种种,虽看似不相干,却一概包涵在了“为道日损”的道理之中,我不得不叹《为道日损》覆盖领域之宽,思考范围之广。 有时,我碰巧用上了自默老师在书中阐述过的道理,便洋洋得意起来,于是他微笑着对我说:“孩子,你那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这基础上,经过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最后达到不知其然而然的境界,才算可以。”关于“道”的理解,大概也是如此,无知的人当然不会考虑“道”为何物,自作聪明的人虽然大言不惭地说“道”,但离道还是相去玄远的。体会到道的人,每想到道、论及道,便报以无言的微笑。 言为载道之器,意在言外,我们对语言的理解与运用,总是难以排除那种隔膜。心中有所感想,一旦要表达出来时,却总会觉得力不从心。当手指一页页轻轻翻过一本厚重的书,其中文字所蕴涵着的真味,我们又能获得到几分呢? 自默老师在书中写道:“大醉即是全醒。”而我,只是陶醉在了书香里而已,谈不上醉,更谈不上大醉,这微醺的感觉,便是我初读《为道日损》的感受。有了“初”,便会有“再”吧。 闲话自默老师(注:前日与大牛去参加自默老师"走近大众"艺术讲座暨画展,特将相关两篇文章存进博客)
用自默老师的话说,我们是有缘人——按正常人类的生命年限算来,一个人顶多能活100岁吧,100年是3万6千多天,而你我在一起交流的时间,如果加起来超过10天,那么在这一生中就占了近千分之一,你说这不是缘分吗?自默老师说这话的时候,斜靠在他办公室里那张并不怎么体面的双人沙发上,晃悠着脚上的一双和尚鞋,目光中充满深意。 我挺身坐在他对面的单人沙发中,虽然他的沙发装下我这样体形的人完全绰绰有余,然而为了充分表示我恭敬的态度,我还是挺直了腰板儿,只拿半个屁股挨着沙发,让人确实感觉到我是坐在那里(并非躬身垂手而立)倾听着老师的教诲——自默老师对待晚辈是平等而温和的。 说起我和自默老师的这份缘,还要回到今年二月份。那时我尚属新人,所谓“新”,就是研究生毕业后,我来到了一个新的工作单位上班,再加上我的到来正逢新年前夕,所以一切对于我,都是崭崭新新的。我喜欢这种从头开始的感觉。 第一次见到自默老师,是在社里的春节聚餐会上,与其说我见他,不如说是他见我——因为全是新鲜面孔,我自然不会注意到他(自默老师的外表,并不给人更新鲜的感觉),而对于他,我却是聚会上惟一的新人,再加上为了追求神秘感,我特地戴了顶帽子,吃饭也不摘下,这就给他留下了印象。他的样子,我却一无所知。 第二次接触,就是只闻其声了。那是我第一次向作者约稿,而这作者又恰是自默老师的友人,于是向他打听作者的联系方式。电话接起,我的耳边立刻被一片嘈杂声包围,自默老师的应答仿佛从遥远的天外传来,不过当他爽快的把作者所有的联系方式(包括一百年也打不通的小灵通)告诉我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涌起一股暖流——不容易啊,这年代,人脉就是资源,感谢您的毫无保留。特别是当自默老师听到我自报家门的时候(虽然我只说出了我的姓),就迅速反应道:“哦,就是那个在聚会上戴着帽子,眼睛挺大的孩子吧。”更让我内心的感动如滔滔江水——不容易啊,这年代,在茫茫人海中,还有人会注意到一个小小的我。当然了,我那时候还是完全不知道自默老师是何许模样,只胡乱的猜测,该是个中等个儿,清瘦的,50来岁的中年男人吧。 三月初,正逢张中行先生去世不久,我们想发一篇怀念张老的文章,头儿对我说:“去找崔自默吧,他刚写了篇关于张老的稿子。”在敲过他办公室门,无人应答后,我胸有成竹地拨通了他的电话,心想:这是一回生,二回熟了。没想到,对方一说话,我差点以为是电话留言——只听一男中音熟练地说:“相关文章请查询自默文化网www.cuizimo.com。”说完电话就挂断了。我发了半天呆,茫然地坐到电脑前,输入了还没来得及往纸上记的网址(好在地址是他名字的全拼,比较好记)。不到一秒钟的工夫,眼前就出现了一个专业网站——“自默文化网”。我这才知道,原来自默老师是书画界人士,不,应该说是艺术界一名人啊,书法、绘画、篆刻、文章,样样拿手,全才! 后来,陆陆续续从同事那里听到了关于自默老师的一些新闻,什么把一年365天的日记都公布在网上啦,什么听他的一节讲座都要几千块钱啦,等等等等。于是渐渐觉得,他除了是一才子,还是一怪人。特别是那天带现代文学馆的周明伯伯去找我们头儿喻静老师的时候,当走到三楼转角,周伯伯突然指指那间没有门牌号的房间(自默老师的办公室),说了句:“崔自默又不在吧。”我愣了一下:“您也认识他?”“认识,熟着呢,他可是一奇人。”周伯伯的回答,更增添了自默老师的神秘感,我望了望那窄小的房门,仿佛那不是间办公室,而是一道藏着无数宝贝的芝麻门。 又一天,午餐时间,我正埋头大吃一盆蔬菜沙拉,忽闻身后似有似无的一声:“又戴帽子拉……”我掀掀帽沿,只见一个表情淡然,眉目清秀的男人端着盘子翩翩而过,坐到我斜前方的座位上。“谁啊,这是,跟我说话那?”我边问身边的同事,边左顾右盼周围。“崔自默啊。”同事爱答不理的来了一句,“你也来了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师你都不认识?”我一时无语,原来,我早见过他,人家是领导,见了我这个新来的小同志,总是客气的点点头,可我一直以为他就是我们社随便一男同事呢,怎么就没想到是自默老师呢。主要是,他看着太年轻,怎么看,怎么不像比我多一整整一轮岁月磨砺的人呀。 这就算彻底认识了,可还没轮上我主动向他打招呼,就被喻静老师在一个中午的午休时间召到了办公室,不是她的办公室,是自默老师的办公室。“芝麻门”大开着,正午灿烂的阳光照的人睁不开眼睛,我惶恐地走进屋子,以为工作中有什么做的不妥,要挨两位领导联合“批斗”呢。没想到二位正在香甜地吃着哈密瓜,见到我,嘴里含糊地招呼着:“贝贝,来!吃瓜!”我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以最快的速度干掉了两块瓜,就匆匆逃出了那个“宝库”。期间,只记得喻静老师教导说:“记住,下次见了崔老师,要主动打招呼……”至于那“宝库”里的宝藏,我是一样都没看清。 再往后,每次打老远看见貌似自默老师轮廓的人,我就调整好情绪,以备在我们相遇时最恰当的距离,以最充沛的感情称呼一声——老师好,那认真态度决不亚于小学生,得对得起那两块哈密瓜的教诲啊。渐渐发现,自默老师的诡异,在于很多方面,学术的、艺术的更有人生阅历的。他开车行进虽快,但还远比不上他思想的速度。他说,能听到的只是声音,而思想却可以早已到了远方,那是很难追得上的。 前些日子借开会的机会,参观了他的画室,发现了更多大师成长的轨迹,人家开会,他默写《心经》;人家发言,他把平时没时间读的书都读一遍;人家忙于应酬,他却要求自己晚饭必须回家吃,目的是在吃饭的时候陪伴儿子,启发孩子的思维;等人家休息的时候,他却又必须忙着画画写字做文章。自默老师的办公桌上常常堆满了小纸条,拿一张读来,觉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可正是这些纸条,记满了他灵感的闪烁,人家卫斯理不是口袋书大王吗?人家古龙不是靠码字喝酒吃肉吗?也该给自默老师灌个这样那样的名头,因为他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就连古代生涩的同音字,都能被他编成妙趣横生的故事。 自默老师说,我是革命家。这我信,人家大学时候就入党了,可算老党员了。自默老师说,我是书画家,这我也信,就冲那三天两头一本新画册,我就不得不佩服。自默老师说,我是思想家,这我更信,每次闲了,到他办公室坐一坐,都觉得自己的思想也跟着成长了不是一星半点。因此这“闲话”是学生斗胆,而这“自默老师”四字,却是真心景仰。学生也幼稚,学生也愚钝,但学生愿做学生,学然后知“生”,学然后知不足…… 8/1/2006 缩小的乐园 小孩子的时候,眼里的世界要比现在大若干倍——不过百米的小路,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几十年的白杨,也足以遮挡整个夏天的艳阳,那时的记忆常常被一个人,一处景物或者一样静物完完全全地取代。 有一年春天,我第一次见到了刚刚出生的小兔子,粉嫩的身躯,轻微的鼾声,代替了整整一春的躁动;秋天的时候,我打碎了一瓶牛奶,秋风中,就常常觉得心头萦绕着牛奶般甜甜的忧伤。一年夏天,我疯狂的迷恋上了游泳,在雨后初晴的公园里,我发现所有的蜻蜓都在水汽中游着蝶泳;还有一个冬天,我亲密的小伙伴移民澳洲了,惆怅的我,好象弄丢了整个童年。 昨天大雨,驾车如同在瀑布与浅滩中穿行,记忆也随着雨水从心灵深处流淌出来。仿佛进行着一场探险的游戏,我在雨幕中寻找着童年里一个个微小的快乐与哀愁。于是儿时的自己忽悠悠地从天地间钻了出来,我依稀看到那小小的人儿得意的游走在各处,身后留下的,是一个个缩小的乐园。 7/27/2006 梦话之菲菲 不是我看不起农民,是我不知道该看得起他们什么。初初见你,就一眼看穿了你的出身,因为你的公公婆婆被太阳晒的黝黑的皮肤,也因为你头发上粉红色的发卡。你是那样安静,像森林深处生活在灌木丛中的小动物,除了吃和喝的时候,从嘴巴里发出香甜的响动外,其余的一切时间都在沉默。
后来终于只剩下你一人,我才在那个黑夜中真正认识了你。你说,姐姐,我做错事情了吗?为什么老天要惩罚我?我很怕……我,我该怎样回答你的问题呢? 后来你睡了,又醒了,醒来的时候,像重生般愉悦而艰难。你醒来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没事的,一点事都没有……我,我又该怎样应和你呢? 渐渐发现了你的美,你笑起来左边嘴角会泛起一个小小的酒窝,像小鱼顶开了春天的湖水;你说话的时候,我可以闻到阳光和土地芬芳的气息;你还有个很美的名字——菲菲。 你就是那样的纯,那样简单,那样善良而温和。我终于明白,不是我看不起农民,是我那时候还不懂事。 7/26/2006 梦话之你的手和麻醉师的眼睛 你和普通人一样,但是,你的手和普通人不同,因为你的手可以操作一双机械手。刚开始,觉得你是那么不起眼,甚至连身上的白色制服都好象和你不配套。奇怪你为什么总是不戴帽子,特别想告诉你,披肩的长发对你不适合。后来的一切都有了变化,尤其是看到你把一只小小的白信封重新塞进那双还有着寒意的纤细的手里。我瞬间发现,除了你的手,你和普通人确实不同。那一刻,不戴帽子的你显得格外好看。 麻醉师都喜欢讲笑话,笑话没有讲完,听笑话的人就睡去了。但是我没有听到你讲的笑话,只看到你口罩上的两只眼睛,在专注的研究各种药剂。我一直看着你,想猜出你的样子,口罩挡住了你的大半个脸颊,不知道你有没有微笑。于是我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知道的一点点关于麻醉的秘密,你的眼睛始终没有看我,却用一种叫做笑气的东西回报了我,可我还在耿耿于怀那个笑话啊……不是每个醒来的人都会向你说谢谢吧,我打赌,我是第一个。记住,你欠我一个笑话,我欠你一个秘密,我们扯平了。 7/13/2006 红裙子 很久没有逛街了,难道是精神生活丰富了,物质就变成次要的了?我是个多么爱臭美的人,今天,忽然发觉自己对虚荣的追求并不在这方面。完成任务一样来到商场,看上了那条鲜红的百折裙,比在穿衣镜前,再次发现自己被红色映衬得乖巧可爱。这条红裙子,是为我人生的又一次艰难的经历购买的,富有别样的意义。 一直以来都对博客有些许遗憾,来这里用文字宣泄心情,是一种好方法,然而,博克中的自己也不能素面朝天,而是经过了淡淡的粉饰。即使最亲近的朋友,也该允许我有那么点点属于自己的小秘密,无伤大雅的秘密,所以,请你原谅我用那么隐晦的话语将此时的心情记载在SPACE里。 说不清自己是个悲观的人,还是个乐观的人,只知自己在小事面前,常常流泪,而遇到大事,又充满了坚持。希望自己是个糊涂的人,然而不能够糊涂,就只好盼着能够大智若愚。人在不断的成长,却又似乎永无成熟的那天,老到极至,便又回到顽童。 漆黑的夜,明明灭灭的光标,凌乱的心情,拉拉杂杂的话语。请相信不久后的一天,我会穿着那条红裙子,开心地站到你们面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