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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1/2007

    暂时说再见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姑且也称她为处女作吧。小时侯很佩服那些会讲故事的人,总觉得他们和自己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长大后,读书识字了,就开始崇拜会写小说的人了。为什么想亲自动笔写小说呢,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梦太多了,太多的梦,又实现不了,只有用文字塑造的人物,来帮自己实现梦想了。因此,当手指在键盘间灵活地穿梭时,就仿佛坐在一台织布机前,用文字绣出梦中的人和事,是何等畅快而有趣啊。
      写到今天,《金莲》已经离我最初的想法差距很远了,梦不停,故事也不会停,因此,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完整的她,究竟是何模样的。小说的第一部分,是个自然的收尾,开始是写着玩,后来,是真心想把她写好,所以,以我现在的水平,便发现自己有些驾御不了她了。我想休息一小段时间,等我的梦重新丰满起来的时候,继续她的生命,你愿意陪我一起等待吗,也许就在不远的明天……
    25/01/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八)

      金石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渐渐变薄的包袱皮,心跳莫名加快,好像包袱里隐藏着一个极大的秘密……可是,并没有什么惊世害俗的东西显露出来,不过是一件洗得已经发白了的灰布衣。看到这一切,金石不禁有些失望,暗暗责怪程清大惊小怪。金石说:“怎么了,清哥,不就是件旧衣服么?有什么稀奇?”程清却因为激动,面颊红扑扑的,鼻尖上都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用一种几乎是虔诚的姿势捧着那衣服,声音既低沉又急促:“小石头(这是程家兄弟对金石的昵称),你再仔细看看,这是普通的衣服吗?”金石于是又被程清郑重的语气重新打动了,他从程清手里接过衣服,小心地抖开来。只见这衣服完全不同于小镇里人们平时穿的长襟大袍,也不是家常的棉布小褂,而是具有很庄严的感觉,端正的领口,大颗的纽扣,最特别的是,两肩上还分别多出了几个扣眼……金石越看越兴奋,他的心又开始砰砰乱跳起来,他的脑海里一瞬间涌出了很多东西,终于,他小声喊了出来:“军装,这是军装……”他的嘴立刻被程清的手封住了。
      程清得意地冲金石微笑着:“怎么样,小石头?”“简直太伟大了,你怎么发现的?衣服是谁的?……”此时,金石心中有太多疑问,急于要知道所有的答案。程清只说了一句话:“衣服是我爹的。”说完,不等金石开口,便将衣服按原样叠好,小心翼翼地重新缠在了包袱里。待他盖好箱子盖,又把周围的东西一一归位,才转身一字一顿地说:“小石头,记住,这是你我之间的秘密,只属于我们俩。”金石从程清那里感染到了一种神圣的气氛,使劲点点头,什么也不再问了。很多年后,金石常常在夜晚的烛光中想起那天的情景,想起程清那双被烛光映得格外晶亮而深邃的眼睛。那是金石有生以来第一次,和另一个人同时拥有并保守着一个秘密。
      冬至过后,潮湿阴冷的空气将小镇紧紧包裹起来,有时候十天半月也见不上一回太阳。这个季节,金石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傍晚时分,坐在厨房的土灶边上,看着灶里跳舞的火苗发呆。每到这时候,刘文明的老婆都会边煮饭边向金石唠叨一些家常话。偶尔,当她意识到自己是在和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婆婆妈妈,便会觉得有些好笑。刘文明的老婆很疼爱金石,她是信菩萨的,在她的灶边,就供着一尊小小的菩萨像。因此她深信,乖巧聪慧的金石,是菩萨慈悲,恩赐给他们刘家的。
        这天,下起了雨加雪,早上起来,金石看到外面的世界似乎变成了一个明矾的王国,房上,树上,篱笆上都布满了薄薄的冰晶,好像程明做的那些明矾艺术品。金石正对着窗外出神,刘文明的老婆已经将一碗热腾腾的云吞端上了桌:“石头,快来吃早饭了!”金石边吃云吞,边称赞道:“娘的手艺就是好,云吞皮擀得那么薄,下锅煮居然一点也不破!”刘文明的老婆听着金石的话,甜到了心里头,她说:“好孩子,下学后早点回,娘晚上给你炖锅冬笋鸡汤。天太冷,得吃点好的补补阳气。”
      学堂散学后,金石却并没有马上回家。他看到天色还早,就想到了镇东的赵寡妇。坏天气使小镇上的青石板路都结了冰,金石想去帮赵寡妇挑两桶水,她一个女人家,还裹着小脚,担水走在这样的路上,实在太不方便了。金石就是这么一个孩子,他有着完全超出同龄人的细腻,他于生活的体味远远比同龄的孩子更多也更复杂。金石撑着伞,在濡湿冰冷的空气中快步朝镇东走去,他并没忘记,娘还在家里炖好了鸡汤等着他呢。
      赵寡妇家的院子很小,破旧的柴门已经无法上锁。这也不妨碍什么,因为小镇是古老的,几乎是与外界隔绝的,小镇上的人们彼此也是熟识的,因此偷窃这样的事情,在小镇上很难发生。何况赵寡妇又是个寡妇,寡妇,自然是不大吉利的,人们躲还来不及,谁会主动找上门去呢。金石不信这些,也许是因为金石还小,也许是金石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和赵寡妇有同命相怜之处,失去亲人,并不是自己愿意的事情啊。眼看就到赵寡妇家了,金石收起了伞,伸手去拉那生满了锈的门环,就在这瞬间,院门却从里面被推开了,一个人急匆匆迈出门来,正和金石撞了个满怀。
      熟悉的黑棉长袍,熟悉的金丝玳瑁眼镜……这不是爹么?金石愣住了,茫然地望着刘文明,一时竟不知说什么才好。主要是,金石从刘文明的表情里读到了太多复杂的东西,这些奇怪的感觉搅乱了金石的正常思维。他本可以自然的招呼声:“爹!”或者可以惊奇的问一声:“爹?”然而,金石只低下了头,匆匆掉转身,朝与刘文明相反的方向走去。走了很久,金石觉得累了,逐渐放慢了脚步,他发现自己竟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小镇边的茶园。小镇四面都是茶园,只要往镇外去,沿任何一个方向走到底,便进入到茶园里了。
      冬季的茶园显得苍茫而幽静,茶树呈现出了深沉的墨绿色,在潮湿空气的氤氲中,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金石信步走进不远处一个小凉亭中坐下来,小亭子是专门为采茶人休息歇脚所建造的,可以想见,春光明媚的天气里,干了一上午活儿,中午在这弥漫着茶香的亭子中小憩片刻,该是多么惬意。金石此刻没有一点惬意的心情,阴冷的冻雨加上刚才的遭遇,让他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呆一会。
      夜幕逐渐降临,寒意越来越重,金石禁不住打了个冷战,突然意识到,应该回家了。自从金石有了个新家后,每当学堂散学,他都会兴冲冲赶回家,看看娘为他煮了什么好吃的,听爹给他讲几件矿上发生的新鲜事,可今天,他却一点也不想回家。他磨磨蹭蹭站起身,走出小亭,冻雨便直接向他包围而来,金石这才想起自己把雨伞落在了赵寡妇家的小院门口,只好淋着雨往小镇上跑去。
      夜里,金石发起高烧,一直昏睡了三天三夜。金石醒来的时候,是第四天清晨。天晴了,一缕阳光透过窗轻轻抚摩着金石的脸颊。金石觉得全身又轻又软,仿佛飘在云端。他移动了一下身子,看到刘文明的老婆就趴在床边,睡得似乎很沉,眼睛深深陷进去,花白的头发有些凌乱。金石心里一酸,又迅速闭上了眼睛。
      病愈后,金石觉得眼前的这个世界与过去有了明显不同。过去,他吃过不少苦,可是心里塌实,他看到的事情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如今,尽管不再挨饿受冻,心却不知被什么东西打了个结。金石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发现眼睛看到的和事情本身,常常有很大出入。金石不喜欢这种感觉,有几次,他甚至想离开这个家,重新自己孤独却塌实的生活。日子一如既往在过,金石却在忍受煎熬,他总觉得那天的事情并没有真正过去,上天迟早会宣判一个结果。
      金石的感觉没错,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结果终于降临了——赵寡妇怀孕了。寡妇怀孕,让本来宁静的小镇顿时热闹起来,人们在街头巷尾多了一份寒暄过后的谈资,大家纷纷猜测那个能让寡妇怀孕的神秘男人。各种光怪陆离的说法也就此诞生,还有更荒唐的,说寡妇并没有偷男人,她怀的是山神的孩子。不是山神的孩子,是得罪了山神的刘文明的孩子。
      刘文明是在一天晚饭后,向家里人,就是他老婆和金石,宣布这个消息的。他丝毫没有慌乱,也没有羞惭,甚至在宣布消息之前,他还郑重其事地清了清嗓子,好像平时在矿里和工人们说话的样子。刘文明说,寡妇那孩子,是我的。她不是寡妇了,我准备娶她做偏房。
      清明过后,刘文明带老婆和金石祭拜完祖坟,便选了个良辰吉日,把赵寡妇迎娶进门。从此,赵寡妇恢复了娘家的名字赵灵芝。谁说寡妇命硬呢?赵灵芝嫁到刘家后,不但没有克夫,还使刘家的日子过得更红火起来,早上,刘文明去矿上,金石去学堂,灵芝就帮着刘文明的老婆一起干家务,晚上,她也常常主动要求带着金石在厢房睡,说孩子还小,有个照应。其实,金石那时候已经快满13岁了,金石觉得自己是个男子汉了,和一个女人在一个屋子睡觉,怪不好意思。当然,有一件事情使金石很快乐,那就是,他可以足不出户,就吃到灵芝拿手的水磨年糕了。
      于是在某一天清晨上学的时候,金石照例对着刘文明的老婆说:“娘,我去学堂了。”停了两秒钟,又对旁边的灵芝说:“姨,再见。”说着,头也不回地窜出了家门。赵灵芝当时正在打糯米,准备做年糕,听到这话,足足愣了三分钟,然后,流下了眼泪。原来,在赵灵芝还是赵寡妇的时候,她觉得金石是这个小镇上自己惟一的亲人,朋友,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金石对她就变得非常冷淡,尽管她拼命在各方面讨好金石,把手里的年糕换了十八种做法,都没有能改变金石对她的态度。今天,金石这一声“姨”,包含了太多东西,最根本的一点是,金石已经原谅赵灵芝了。
      春天的茶园生机勃勃,第一批新茶已经采摘完毕。小镇上的人们都在镇上的农贸市场里买到了最新的茶叶,并把茶叶送给了亲朋好友。学堂里的张先生收到的茶叶最多,这当然也代表着他在小镇人心中的位置。其实,再闭塞的山村,再蛮荒的土地,人们对文明,也有着最原始淳朴的尊崇和向往。
      金石记得,苏家兄妹的到来,正是在学堂的品茶会上。那天,张先生收到了镇长派人送来的两篮新茶及一副匾额,篮子用小镇古井边细嫩的柳条编织而成,一看活计,便能猜出是镇长夫人的杰作,据说,镇长夫人的娘家在杭州城里开着一家有名的藤蔓工艺品店,生意相当兴隆;而那匾额上的几个字“桃李不言”则散发着特殊的光泽,不用说,就知道是用小镇的另一样特产——明矾镶嵌而成的。
      张先生因为这格外的“垂青”,言行都变得古怪起来了,他先是两手各拎一篮茶叶,在院子里绕来绕去,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后来又语无伦次地指使着程清帮忙挂那副匾,一连换了五个地方,才勉强点了点头。待匾额挂好,他那颗亢奋的心稍微平静了些,以无比和蔼的音调向学生们宣布,今天学堂放假一天,大伙一起开个品茶会。所谓品茶会,就是茶话会,可以喝茶、吃点心、做游戏。
      于是师母带着青荇,去街上买了好些花生糖、米花糖、江米糕。新鲜的点心刚拿到课堂上,立刻就被围成一圈的孩子们抢了个精光。大伙吃啊,笑啊,甜甜的糖浆沾满了嘴唇和手指,后来都渴得紧了,就将清冽的茶水饮牛一样喝下去,张先生也不生气,眯缝着眼睛,笑呵呵地看着大家。这时候,镇长居然走进了学堂,院子门口霎时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只见镇长身后跟着七八个人,除了书记员和司机外,其余的都是陌生脸孔。张先生更慌乱了,他没有想到小镇上最大的官儿,在一天之内,除了送来厚礼外,居然亲自驾到。张先生诚惶诚恐地将一行人等让到了讲台中央,自己则像个小学生一样悄悄退进了人群中。
      镇长向大家介绍了小镇上的新居民——苏乾达先生一家。苏先生是专程从上海来小镇上投资新茶园建设的,短期内不会离开小镇,因此决定将一双儿女送来学堂读书。
      金石早就注意到了苏先生那一双儿女,他们的个头几乎一般高,相貌特别相似,穿着打扮又那么与众不同。女孩子身上那件米色的裙子是莲蓬一样散口的,只到膝盖以上,便以蕾丝花边结束了,将藕一样粉嫩而均匀的小腿裸露在外边,雪白的线袜,咖啡色的皮鞋。金石知道,她是天足。再看那男孩儿,白衬衫,黑短裤,一样雪白的线袜,皮鞋是黑色的。金石有些入迷地望着这一对孪生姐弟,白皙的皮肤,娇艳的苹果脸,他们的脸上常常浮现出丰富的表情,时而做个鬼脸,时而顽皮地笑,时而又冲讲台下陌生的人们眨眼睛…金石觉得,姐弟俩简直是从故事书里走出来的人物,而他们的名字,竟然如此完美地配合着金石的想法,姐姐叫惟妙,弟弟叫惟肖,和起来就是“惟妙惟肖”。这使得金石更有了冲动想要和他们成为朋友,他想从他们身上了解一个完全新鲜的世界。
      姐弟俩并不是全天在学堂里上课的,事实上,他们在上海的时候,接受的是一种新式教育,他们会算术,会英文,甚至会骑马和打网球。因此,苏乾达先生把他们送来这种旧式学堂,无非是想让他们略微懂得一点旧学,也算是没有忘本。至于其他时间,苏家还另请了专门的家庭老师,来给他们上课。
      转眼又将到端午节,正午,学堂里的下课钟刚敲响,金石就迫不及待地从长条课桌下掏出一只筐来,嘴里嚷着:“吃粽子哎,大家快来!晚了可没有喽!”只见那小筐里满满地塞着绿油油的粽子,是刘文明的老婆和灵芝一起包的,要金石捎给学堂里的伙伴们当午饭吃。金石很快就被小馋猫们挤在了中间,他边发粽子边问:“吃什么馅的?系红绳的是枣子的,白绳的是肉的……”苏家姐弟本来是要回家吃饭的,一听说有粽子,也欢快地围了上来,姐姐要吃枣子的,弟弟要吃肉的。他们在上海的时候,当然也吃过粽子,可那都是家里的佣人从饭店买回来的,哪里有小镇上巧手的媳妇们包的那样味道鲜美。惟妙、惟肖吃得满意极了,这时候,姐姐边香甜地咀嚼着一颗蜜枣,边说:“爹地(所谓新式教育,自然对长辈的称呼也会跟着西方的习惯)常教育我们要礼尚往来,今天我们品尝了金石的粽子,惟肖,你说该怎么感谢他呢?”弟弟擦了擦嘴上的油,说:“那就请金石明天端午节到我们家去做客吧。”惟妙使劲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金石听到后,心里充满了欢乐,他简直对娘和灵芝姨的这一筐粽子感谢得要命。
      苏家在镇北靠近矿山的地方,金石远远就看到了一栋白色的三层小楼,那楼显然是新盖好不久的,因为就在过年前,金石被刘文明带到矿上玩,这里还是一片空地。小楼的样子和镇上所有的建筑都不同,金石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似乎在程清家的一本旧杂志里看到过这样雪白的,有很多柱子和雕花的,高大而厚重的房子,更奇怪的是,苏家的院子里既不种蔬菜,也不养鸡鸭,而是白白空着一大片葱葱茏茏的草坪,而且草好象被剃头匠剔过一样,又短又整齐。
      金石站在一人来高的栏杆围墙外,却不知道该怎么叫门。因为院子门也是铁栏杆的,连门环都没有。就在金石不知所措的时候,门居然缓缓地敞开了,只见惟妙一蹦三跳地跟在一个老头儿后面,笑吟吟地从白房子里走出来。金石连忙迎上去,惊讶地问:“真奇怪,你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门怎么会自己就开了?”惟妙的笑容更灿烂了,她拉着金石的手,把他重新带到院门口,指了指门右边一个小小的红色按钮说:“喏——,下次来了,记得揿一下这个钮,我们在房子里就能听到铃声给你开门了。今天是我琢磨你差不多该来了,于是在窗户前张望,正好看到你,忙下楼让王伯开的门,这门呢,是可以遥控的。”惟妙的话,把金石听得云里雾里的,使他觉得苏家仿佛是神话故事里一个巨大而神秘的王宫,充满神奇和冒险。
      金石随惟妙走进了白房子,房子里有个比学堂还大的厅,地面是用有花纹的,光滑的石头铺成的,厅中央放着一块蓬松的,毡子一样的毛毯,毛毯四围有像床一样宽敞的椅子。维妙轻轻一跳,便陷在了柔软的椅子里,她向金石招招手:“快坐沙发上歇会儿,外面热死了。”接着又朝身后嚷道:“李嫂,拿两瓶汽水来。”金石小心翼翼地绕过地毯,心里还在想:“奇怪,苏家怎么把盖在身上的毯子铺到地上去了?”边想边局促地坐到了沙发上,谁知那沙发里安着弹簧,使金石的身体颤了一颤,这可让他吓了一跳,一把拽住惟妙的衣角。惟妙先是一愣,随后就前仰后合地大笑起来,金石从来没见过小镇上的女孩子这样开怀地笑过,脸一下就红了。
      这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穿蓝底碎花绸衫的女佣人端着两个玻璃杯,从大厅东边的楼梯拐角走上前来,轻声说道:“小姐,这位小公子,请用汽水。”金石接过玻璃杯,只见杯子里盛着一种橘红色的液体,还有小小的气泡不断冒上来。金石用鼻子闻了闻,居然闻到了柑橘的甜味。他看看旁边的惟妙,又看看那个女佣人,她们也正微笑地盯着金石。金石只管闻着,却始终不敢尝一口,心里很怕活泼的惟妙在搞什么恶作剧,自己又会出丑。惟妙在一旁道:“谢谢李嫂,你先下去吧。我自己招待客人好了。”待佣人退下,她边用眼睛瞟着金石,边咕咚咕咚一气喝下了自己手里的那杯液体,喝完后,还打了个很响的嗝,用舌头舔舔嘴角,一副很过瘾的样子。金石这才战战兢兢尝了一小口那种叫作“汽水”的奇怪液体,当小小的气泡在唇齿间轻轻爆开,甘甜凉爽的滋味从嗓子侵入胸膛的时候,金石才放下心来,并且感受到了夏日特有的畅快,和喝家里的微涩的凉茶滋味完全不同。
      金石慢慢喝完汽水,不再像起初那么局促了,他问惟妙:“伯父伯母和你弟弟呢?”惟妙说:“爹地和妈咪在楼上午休呢,惟肖嘛,正在后院画画。”“画画?”金石听到惟肖在画画,顿时新奇起来:“咦?他还会画画?书里说,只有很聪明的人,才会画画!我知道几位古时候的画家,他们都很了不起!”惟妙扑哧一下,又笑了:“小石头,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吧,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走,我带你去后院看看!”说着,又拉起金石的手,拖他往后院走去。金石再次被惟妙弄得不好意思起来,都那么大了,女孩儿怎么能主动去牵男孩子的手呢?真搞不懂她们女孩子,明明和自己一样年纪,却老是做出一副成人的样子,惟妙这样,青荇也是这样。
      来到后院,又是一番天地,透过雕花的栏杆围墙,能清楚地望到不远处连绵的青山,矿厂就在山背后。后院里弯弯曲曲的小路尽头,是一个小亭,爬满了一串串藕荷色的紫藤花,风一吹,花便像小铃铛一样来回翻腾摇摆。亭里站着一个少年,雪白的衬衫,挺拔的背影,正是惟肖。只见他正面朝着群山的方向,时而抬头,时而低头,手中忙碌着什么。
      金石怀着无比的好奇走到亭子中间,当他站到惟肖背后时,顿时被眼前画布中的风景吸引住了,蓝的天,白的云,黛色的山峦……金石第一次了解到,原来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把美好的东西永远留住。惟妙和弟弟并肩站在一起,只见她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地盯着画布,然后缓缓点了点头。惟肖看到姐姐的表情,如同得到了很高的赞赏,咧开嘴笑了,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显得笑容是那么灿烂。后来金石才知道,其实惟妙画画,比弟弟还要精彩,只是没有弟弟那么痴迷罢了,又后来,弟弟的画远远超过了姐姐,由此可以看出,天赋固然重要,勤奋才是根本。

    (第一部分完

    17/01/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七)

            初秋的一天,程清过生日,约金石及班里几个同龄的孩子下学后,去家里吃寿面。傍晚,学堂散学时,西边的天空竟出现了层层叠叠的晚霞,这在刚入秋的南方,是不大多见的。金石和程清兄弟及伙伴们跑到了私塾后院不远的小山坡上看晚霞,同行的只有一个女孩子,就是青荇。青荇是得到特许去程家做客的,她更多的代表了她的父亲张先生。在小镇上,张先生是仅有的几个文化人之一,因此很受人们尊重。青荇说:“爹给我讲过,晚霞在北方有个俗名,叫火烧云。”此时,柔和的晚风吹着山坡上的小草,吹动着孩子们的柔软的发丝,金石嘴里不断嘟囔着:“火烧云,火烧云,这名字可真好听……”
      吃过寿面,大家挤到哥俩的小屋里参观程明的作品——那些明矾做的小物件。青荇看中了一只小帆船,她把小船捧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瞧并一个劲地称赞,程明就大方地把小船送给了青荇。于是有两个淘气的男孩子开始起哄,他们故意把《诗经》里的其中几句大声地背诵出来,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什么“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把青荇逗得面红耳赤。青荇皱着眉,用她有些老气的声调说:“你们这些坏小子,我回头告诉爹去,看他不揍你们!”说着就要去拎其中一个男孩的耳朵。这时,程清微笑着走过去,用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两个孩子的撕扯。程清本来就年长两岁,加之身材魁梧,性格又稳重,所以在伙伴中很有威信,是学堂里的孩子王。待吵闹平息下来,大家又开始有说有笑的时候,他神秘地冲金石挤了挤眼睛,起身离开房间。金石看到程清的表情,也站起来,说自己要上茅房,鱼一样溜了出去。刚走出屋门,就被等在外面的程清拽到了院子西边拐角的一个小门里。
      屋子里黑洞洞的,有股霉味,金石还没来及开口,程清便似乎早已做好准备一样,点燃了带在身上的蜡烛。“清哥,这……”“嘘——”程清冲金石做了个安静的手势,小心翼翼地将蜡烛放在一个倒扣的铁皮桶上,低声说:“我给你看样东西。”边说边在一只大樟木箱子里翻了起来。期间,金石向四周打量了一番。这房间大概是程家的储藏室,里面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大大小小的箱子,各种各样的工具,破口的大水缸,三条腿的旧家具等等。待金石环顾完一圈,再次把目光转到程清身上时,只见他手里正在拆一个麻布包袱。
    11/01/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六)

      学堂里并不是按年龄分班的,而是按学生实际水平的高低来划分,最初级的从《三字经》、《百家姓》读起,往后,还有《诗经》、《幼学琼林》、《孟子》等等,全部都由张先生一人来教。张先生把学堂里的二十来个孩子分成高、中、低三个班,每个班大概每天讲两个时辰,讲完后,就布置默写背诵的作业,待这个班孩子温书做作业时,他又开始教下一个班。学堂里大部分都是男孩子,在那个时代,女孩子读太多书,自然是无用的,当然,也有少数富裕人家的长辈,追求一点风雅的,便把家里的女孩子送到学堂,能读一点算一点,仿佛见识过书本,将来就多了几分持家的本领。
      金石在私塾里结交到很多新朋友,他们于那些“老朋友”的意义完全不同,他们和金石年纪相仿,都是年轻而鲜活的,他们之间,有更多共同的话题和欢娱的游戏。金石和其中的两兄弟极为要好,哥哥叫程清,弟弟叫程明。程清比金石大两岁,已经到了男孩子发育的年龄,个子比金石高出近一头,宽肩窄腰,浅褐色的皮肤,脸部轮廓俊朗,性格也很豪爽;程明小金石一岁,他和哥哥有好些地方很相似,也有地方,有那么明显的不同,在金石眼里,程明又敏感,又细心,加上眉目清秀,简直有些像女孩子,不过金石很佩服程明一点,那就是程明会用明矾做成各种各样的小工艺品,小马,小狗,老鹰……常常把金石看得如痴如醉。
      那段日子,在金石长大后,被当作是一把甜蜜的钥匙,每开启回忆之门,便感觉整个身心沐浴在了阳光之下,有说不出的幸福滋味。金石长时间地保存着程明送给他的一对用明矾做的天鹅,托在掌心里对着灯光,天鹅剔透的身体会隐隐呈现出湖兰色的光泽。金石也忘不了第一次去兄弟俩家做客,那是小镇里最靠近茶园的一栋老屋,在那里,他们的只有五岁的小妹妹程如,用稚嫩的小手端上来一只瓷碗,里面是散发着异香的藩石榴。
    01/01/2007

    原创连载小说:金莲(五)

      金石是个早慧的孩子,童年丧亲的苦难,将他锻炼得坚强;邻里间的友好,又让他懂得了友善。尽管他的生活出现了一个大变化,他现在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去私塾念书上面,可是每到下学的时候,金石总是不忙着回家,而是到他的老朋友那里转转,他从来没有忘记那这些老朋友曾经带给他的温暖。金石仍然替王铁匠的炉子鼓风,也为赵寡妇担水…不过,打扫私塾张先生的庭院,则变成了学生的份内事。
      一日,正逢端午节,金石的娘,也就是刘文明的老婆,特意包了一篮粽子,让金石给张先生送去。于是金石兴冲冲地提上篮子,一路小跑着来到了私塾。由于是节日,学堂放一天假,因此院子里显得静悄悄的。金石脚步轻快地穿过那些老旧的课桌椅,朝他熟悉的后院走去,他边走边亲热地喊着:“先生——师母——快来尝粽子喽——”却见西厢房门帘一掀,一个穿着朴素的女孩子迎了出来,正是张先生的小女儿青荇。青荇和金石同年生,比他大着几个月,圆脸盘儿,大骨架子,眉宇间有股男孩子的英气。而她的神态却和长相有些不相符,懒洋洋中带着几分羞涩,也许,十来岁的女孩子已经显得比同龄的男孩要早熟了,青荇连跟金石打招呼,都有些老声老气的,掩盖住了少女本该有的天真。
      金石问:“先生和师母呢?”青荇答:“一早儿去山上看我外婆了。”“那你怎么没同去?”“我还有爹布置的文章没作完呢,何况山路又不好走,好容易到了外婆家,呆不了多久又要回来,我懒得去了,留下看家。”金石很早就和青荇熟识了,起初,金石来帮张先生扫院子,青荇就躲在门帘后面偷看,还笑金石裤子上的补丁,青荇笑的时候,塌鼻子上多了几道浅浅的摺,显得很本份。当然,这是很久以后,金石才注意到的。
      后来,张先生为感谢金石,开始教金石认字的,青荇突然发现金石似乎比自己聪明,学过的字牢牢不忘,借回去的书,几天后拿回来,就会背诵上面的好句子了。再后来,金石居然正式进学堂读书了,而且只几个月工夫,成绩就在班里数一数二,甚至超过了比自己大三四岁的几个孩子,这一切让青荇对他刮目相看。